中央存保_三十週年紀念專刊 - page 84

突如其來的徵詢,我很清楚記得當時放下電話後,腦中浮現的盡是:莫非這是上帝的旨意,
要我把多年的研究成果和建議,轉化成我國的金融法規和制度。五分鐘後我準時回話:「我
願意承擔挑戰。」
就這樣短短五分鐘的轉折,我背負著同仁的期許,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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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到財政部金融局
報到,從事業機構轉入行政機關,成為經歷我國中央銀行、存保公司和財政部三個金融安
全網單位的第一人,截至目前也是唯一。記得離開存保公司時,同仁送我一個紀念盤,上
面寫著:「任重道遠」。尋常的四個字卻道盡了存保人的使命感以及希望將研究成果化為
我國金融法規和制度的殷殷期盼。我也不負使命,在金融局及存保公司夥伴們協同合作下,
一一完成。
四、存保尖兵,使命必達
在新的銀行法、存款保險條例和行政院金融重建基金完整的法律架構下,主管機關終
於有了先進國家處理倒閉銀行退場的法規和制度。而存保公司多年來所累積的檢查輔導及
接管清理專業人才,就是在現場用心執行每項充滿挑戰任務的尖兵。自民國
90
年以來,
存保公司業經主管機關指定擔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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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金融機構的接管人,井然有序地接管處理問題金融
機構各項人事和業務,精算受接管機構各項資產負債價值和財務缺口,透過競標或協議方
式公平地將受接管金融機構資產負債移轉予承受金融機構,無須再經問題機構股東會
(
社、
會員代表大會
)
同意,即可有效執行問題金融機構的退場。這在國內係屬首創,接管處理
每一家問題金融機構,都涉及到各個債權人、債務人和股東的利益,必須要有效領導管理
問題機構員工,依據問題機構所有帳冊文件,精準掌握各種權利義務關係,並將應負責之
人移送法辦和求償,每個環節都需要細心處理,不可有任何差池。由於接管工作極為機密,
存保同仁常須在接到命令後立刻組隊出發;到達現場執行任務,也常須面對問題機構負責
人抗拒、拖延等情形,必須運用智慧和相關主管單位協調合作,克服一切困難。存保尖兵,
在這麼多次艱難的任務中,總是能使命必達,非常值得好好珍惜並予以鼓勵。
事實上,這一套問題金融機構退場的法規制度和處理機制,不僅嘉惠於銀行體系,後
來問題保險公司、問題學校甚至問題大眾運輸機構的處理,也多有參採仿效之處。這也算
是鑽研問題金融機構處理,對國家社會的另一項意外貢獻。而存保公司所累積的經驗也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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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週年紀念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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