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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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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預警系統篇

  • Q1. 什麼是金融預警系統?

    金融預警系統係監理機關以統計計量方法定期評量金融機構經營良窳的統計模型,目前列入該系統評量之金融機構均為吸收存款之金融機構,包括銀行、信用合作社、農漁會信用部等。風險差別費率評等系統,亦為該系統之一。

  • Q2. 什麼是風險差別費率評等系統?

    風險差別費率評等系統係參酌美國聯邦金融檢查評議委員會之「統一金融機構評等制度」(即CAMELS Rating制度),將評估項目分為資本適足性、資產品質、管理能力、盈利性、流動性、市場風險敏感性及其他等七項,並依各組群金融機構之特性,選出各評估項目之評估指標,各評估指標則依其屬性及重要性給予不同之權數及配分,最後求出個別金融機構之綜合評分,並依綜合評分之高低將金融機構之評等結果分為A、B、C、D、E等五個等級,以判別經營狀況之良窳。

    金融機構評等為A、B、C、D、E級所代表之意義,茲簡述如下:

    A級:表示營運狀況健全。
    B級:表示營運狀況尚健全。
    C級:表示營運狀況稍弱,業務經營存有缺失。
    D級:表示業務操作有缺失,須行改善。
    E級:表示業務經營有重大缺失,財務狀況有待積極調整。 風險差別費率評等系統產出之綜合得分,係作為本公司核算風險差別費率風險指標之一。

  • Q3. 為什麼要建立金融預警系統?

    鑑於吸收存款金融機構之營運健全與否,關係存款人權益及金融穩定至鉅,存保公司為適時掌握金融機構最近財務狀況變動,需定期評估其經營風險,以及早發現問題,俾利及早採取適當措施,以保障存款人權益,爰建立金融預警系統。

  • Q4. 金融預警系統由那一個單位負責辦理?

    金融預警系統係由中央存款保險公司(以下簡稱中央存保公司)負責建置,並負責系統之維護,及產出各項預警資料,該系統係於民國82年正式建置運作。中央存保公司為建立監理資訊共享之機制,業將相關金融預警產出之結果定期報送相關監理機關,以加強金融監理效能。

  • Q5. 金融預警系統如何評量金融機構好壞?

    金融機構經評量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即為經營狀況較差之金融機構,應加以注意:
    (1)依風險差別費率評等系統評為E級者。
    (2)調整後淨值小於淨值、股金或事業公積2/3者。
    (3)資本適足率未符主管機關規定者。
    (4)因管理階層發生舞弊、派系嚴重糾葛或其他重大事件引發經營危機者。

     

  • Q6. 對金融預警系統評為經營狀況較差之金融機構,主管機關如何處理?

    對於金融預警系統評為經營狀況較差之金融機構,相關主管機關可視狀況依法採取不同之監理措施,主要包括:
      (1)加強監控其營運狀況。
      (2)要求提出改善計畫。
      (3)視情況依法採取必要措施,如限制業務經營、限制盈餘分配或撤換負責人等。
      (4)對資本不足及發生嚴重虧損者,要求限期提出具體改善計畫或要求辦理減增資。
      (5)依法派員辦理輔導。
      (6)依法派員監管、接管或派員代行相關負責人職權。
      (7)其他監理措施。

  • Q7. 金融預警系統是否能及早偵測出金融機構之弊案?

    金融預警系統並非萬靈丹,它僅是金融機構監理重要輔助工具之一,主要係由財務資料評量金融機構之一般性財務變化,對財務資料是否隱含弊案資訊,因屬非量化之管理層面,限於統計模型之限制並無法有效及早偵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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