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存款保險條例第10條規定, 凡經依法核准收受存款、郵政儲金或受託經理具保本保息之代為確定用途信託資金之金融機構,應向存保公司申請參加存款保險,經存保公司審核許可後為要保機構,惟金融機構在民國96年1月20前已參加存款保險者,免依前開規定申請存款保險。 存款保險之對象,大致可分為下列四大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