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存保_三十週年紀念專刊 - page 18

全玉
有幸與存保公司結緣在公司成立之前,於中央銀行工作時,即參與「存款保險條例」條文
之草擬與組織規劃。嗣民國
74
9
月中央存款保險公司成立,為我國實施存款保險制度之專責
機構。
存保公司自創業以來,全體同仁即本著「創業維艱,在艱彌勵」之精神,積極進取,持續改
進各項制度,例如:將自由投保改為強制投保、由單一費率改為差別費率,並加強控管承保風險。
此外,配合政府政策,防止擠兌,辦理問題金融機構之輔導、監管及接管等任務。
民國
97
7
月,本人奉派擔任公司董事。其後因全球金融風暴,我國政府於
97
10
月毅
然宣布「存款全額保障」,為亞洲第一個實施全額保障之國家。待金融市場恢復穩定,與鄰近之
香港、新加坡及馬來西亞同步自
100
年起恢復限額保障,存保公司同時採取提高保障額度、擴大
保障範圍、以及加強宣導等配套措施,落實政策功能。
存保公司於民國
90
年起,接受行政院金融重建基金委託,執行處理問題金融機構退場之任
務,歷經多少困難淬鍊,克服無數艱辛挑戰,終於讓
56
家問題金融機構順利平和退出市場,有
效穩定金融秩序並保障存款人權益。存保公司同仁因前述磨鍊,亦累積相關之實務經驗。
另為接軌國際,存保公司於民國
91
年加入「國際存款保險機構協會」成
為創始會員,其後擔任該協會執行理事等相關職務,積極參與各項活動;
另並與許多國際同業簽訂合作備忘錄,建立密切交流關係,有助於提
升我國之國際形象。
欣逢存保公司成立
30
週年,
全玉
感念歷任董事長及總經理之苦心擘
劃,以及全體同仁之努力耕耘,才有今日之規模與成果。展望未來,
存保公司全體同仁當抱持勤事敬業精神,持續配合政府政策,為達
成「發揮存保機制,確保金融安定」之願景,努力邁進。
前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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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週年紀念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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