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 - 中央存款保險公司簡介 電子書
P. 11
(三) 存款保險標的
以中華民國境內之本國貨幣及外國貨幣存款為標的,但不包括銀
行所設之國際金融業務分行收受之存款。要保存款及不保存款如下:
要保存款 不保存款
支票存款 可轉讓定期存單
活期存款 各級政府機關之存款
定期存款 中央銀行之存款
依法律要求存入特定金 收受存款金融機構間之
融機構之轉存款 同業存款
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承 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不
保之存款 予承保之存款
(四) 最高保額
本公司對每一存款人在同一要保機構存款本金及利息最高保障
金額,自民國100年1月1日起提高為新臺幣300萬元。
(五) 保險賠款特別準備金
本公司保險賠款特別準備金分為一般金融(包括銀行、
信用合作社、郵政儲金匯兌機構)及農業金融(包括農
會信用部、漁會信用部、全國農業金庫)二項保險
賠款特別準備金帳戶,並分別記帳;各保險
賠款特別準備金餘額占保額內存款
之目標比率為2%。
主要業務 >>>>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