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存款保險公司為促進與香港存款保障委員會(Hong Kong Deposit Protection Board, HKDPB)之經驗分享與資訊交流,由總經理林銘寬與該機構執行長Ms. Meena Datwani代表雙方機構於民國103年8月19日假香港簽署合作備忘錄(Memorandum of Understanding, MOU),正式建立雙邊合作關係。
香港存款保障委員會係根據存款保障機制指令(Deposit Protection Scheme Ordinance)成立之法定機構,負責香港存保制度之運作。該機構於2004年7月成立,2006年9月25日正式推行香港存保機制。其設立宗旨為建 置有效的存保機制,並符合存款保障機制指令與國際最佳實務,以協助維持銀行體系之穩定、強化銀行存款戶之保障。
近年來因金融自由化、多角化及全球化之發展趨勢,致各國金融問題易產生連鎖效應,跨國金融問題成為國際間各金融安全網成員之焦點,各國金融監理機關無不積 極探討如何強化國際合作,以維護全球金融安定。鑑於本公司與香港存款保障委員會均為國際存款保險機構協會(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of Deposit Insurers,IADI)之會員,雙方之部分要保機構於兩地亦互設分行,正式簽署合作備忘錄符合巴塞爾銀行監理委員會(Basel Committee on Banking Supervision, BCBS)與IADI共同發布之「有效存款保險制度核心原則(BCBS-IADI Core Principles for Effective Deposit Insurance Systems)」國際準則中有關跨境資訊分享之規範。
未來中央存款保險公司將與該機構持續加強雙方資訊及專業經驗之交流,使兩國之存款保險機制更加精進,另將加強跨境要保機構處理部分事項之合作,以利強化雙方保障存款人權益及穩定金融秩序之政策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