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存款保險公司(下稱存保公司)受行政院金融重建基金(下稱重建基金)委託處理慶豐商業銀行(下稱慶豐銀行),並受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 會)指派為慶豐銀行之接管人。本次存保公司奉金管會及重建基金核准辦理慶豐銀行不良債權標售案,係分A標、B標、C標、D標等四個標案辦理,經98年3月 25日三階段投開標程序及3月26日議價程序,A標由兆豐資產管理公司得標,B標及C標皆由滙誠第二資產管理公司得標,D標由良京實業公司得標,得標金額 分別為24.58億元、1.82億元、1.94億元及2億元。
本次慶豐銀行不良債權標售案是重建基金再次以分標方式處理經營不善金融機構之不良債權,存保公司委聘普華國際財務顧問公司結合理律法律事務所、戴德梁行不 動產投資顧問公司組成之專業團隊,秉持公正、公開、透明化原則,規劃及執行標售作業,將慶豐銀行及其原出售予慶銀資產管理公司之不良債權共計385.7億 元(含已轉銷呆帳223.3億),依據市場需求加以包裝後,分成四個標案辦理標售,在22組投資人積極參與競標下,四個標案均順利決標。
慶豐銀行不良債權標售案簽約典禮訂於98年3月31日下午2時假存保公司(台北市南海路3號11樓)第2會議室舉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