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華商業銀行(以下稱寶華銀行)因營運持續虧損,財務狀況顯著惡化,有不能支付債務並有損及存款人權益之虞,爰中央存款保險公司(以下稱存保公司)奉主管機關指定自96年8月10日下午3時30分起接管該行,並受行政院金融重建基金委託辦理標售該行事宜。
寶華銀行標售案由存保公司於97年1月31日經三階段投開標程序及2月1日之議價程序後,最後由新加坡商星展銀行(以下稱星展銀行)得標,得標金額(即預 定賠付金額)為新台幣445億元,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並核准該行自97年5月24日零時起概括承受寶華銀行,未來星展銀行將繼續提供更多元、完整及 便利之金融服務。另由於寶華銀行淨值已為負數,股東權益已全數虧損,故本標售案並不涉及股東權益之轉換及處理。
本次寶華銀行特定不良債權暨特定不動產以外之資產、負債及營業標售讓與案,存保公司特此感謝主管機關及行政院金融重建基金之支持協助、勤業眾信財務顧問團 隊之參與規劃,及各金融同業熱烈參與,尤其是得標機構星展銀行積極規劃辦理交割前置作業,以及寶華銀行全體員工高度配合,於短期內順利完成交接及掛牌營 業,圓滿完成處理經營不善金融機構平和退出市場之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