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Q1. 暫時性存款保險費抵減(減免)措施辦理目的?
1.本國銀行:
中央存款保險公司(以下稱存保公司)對本國銀行辦理暫時性存款保險費抵減措施,其目的係配合政府政策,維護金融穩定,鼓勵本國銀行加速辦理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相關之紓困振興貸款,爰對辦理績效良好之本國銀行實施暫時性存款保險費抵減措施。
2.農漁會信用部:
存保公司對農漁會信用部辦理暫時性存款保險費減免措施,主要係考量農漁會信用部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配合農委會及相關部會提供相關紓困、補貼及振興措施,以維護相關農漁產業與事業之持續經營,爰對全體農漁會信用部實施暫時性存款保險費減免措施。
- Q2. 存款保險費抵減(減免)措施適用對象為何?
1.本國銀行:
「存保公司對承作紓困振興貸款績效良好本國銀行實施暫時性存款保險費抵減措施」之適用對象係依金管會109年9月30日修正後「獎勵本國銀行加速辦理紓困振興貸款方案」評比為優等之銀行。
附件連結
2.農漁會信用部:
「存保公司對農漁會信用部實施暫時性存款保險費減免措施」之適用對象為全體農漁會信用部。
- Q3. 如何得知本國銀行被金管會評比為優等銀行?
1.金管會將登載於該會全球資訊網站。
2.經評比為優等銀行,金管會將書面通知。
- Q4. 存款保險費抵減(減免)措施實施期間為何?
存款保險費抵減(減免)期間為一年,並分二期實施:
1.本國銀行:
(1)第一期:由各優等銀行109年下期繳交保費抵減之。
(2)第二期:由各優等銀行110年上期繳交保費抵減之。
2.農漁信用部:
(1)第一期:就各家農漁會信用部110年上期應繳交保費金額減免5%。
(2)第二期:就各家農漁會信用部110年下期應繳交保費金額減免5%。
- Q5. 獲保費抵減之優等銀行,該如何計繳當期存款保險費?
1.列入第一或第二期之優等銀行,倘接獲金管會書面通知未逾各期繳費期限(109年下期繳費截止日:109.7.31;110年上期繳費截止日:110.1.31)者,請於辦理申報當期保費時,將抵減金額自當期「中央存款保險公司存款保險費申報傳輸系統」核算之「本期應繳保險費」項下逕予抵減,並依抵減後應繳保費匯款至存保公司。
2.另倘貴行未及於繳費截止日前接獲金管會書面通知時,仍請依期限繳納保險費,俟接獲書面通知,存保公司將另予辦理保費抵減事宜。
3.各期各優等銀行保費抵減金額不得高於其當期應繳保費總額。
- Q6. 農漁會信用部於110年度該何計繳存款保險費?
為利農漁會信用部申報110年上期、下期存款保險費計繳作業,存保公司已於「中央存款保險公司存款保險費申報傳輸系統」之「存款保險費基數及保費計算表」下增列『保險費減免5%金額』及『減免後應繳保險費』欄位,系統已具自動核算保費之功能,爰農漁會信用部僅需配合依前開系統核算保費並據以辦理匯款即可。
- Q7. 有關暫時性存款保險費抵減(減免)措施之洽詢窗口為何?
貴行倘對該措施有任何疑義,請與存保公司業務處保險科聯絡,聯絡電話:02-23573289(蔡小姐)、02-23573290(陳先生)、02-23573323(古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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