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存款保險公司受行政院金融重建基金委託處理花蓮區中小企業銀行(以下簡稱花蓮企銀),並受金管會指派為花蓮企銀之接管人。存保公司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 理委員會及行政院金融重建基金核准辦理標售花蓮企銀全部資產負債及營業乙案,業於民國九十六年五月三十一日進行標售,經五家投資人熱烈參與競標,標售結果 由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得標,得標金額(即預定賠付金額)為新台幣四十四億九仟萬元。簽約典禮於六月五日下午二時三十分假存保公司(台北市南海路三號)十二樓 大禮堂舉行。
本次花蓮企銀全部資產負債及營業標售案,金融重建基金仍以公開標售方式處理經營不善銀行,並由存保公司委聘普華國際財務顧問結合理律法律事務所、戴德梁行 不動產投資顧問有限公司組成之專業團隊,秉持公開、透明化原則,進行標售作業,同時依據勞動基準法等相關法令規定,以政策延續性與一致性原則,適切保障員 工權益。本案自九十六年元月五日進駐接管至成功標售僅五個月,創下重建基金標售經營不善銀行處理時程最短之案例,達成政府迅速讓經營不善銀行退場之政策目 標。且在金管會釋出花蓮企銀十六家營業據點可自由遷移等多項行政誘因下,標售結果使重建基金賠付缺口大幅降低。
六月五日簽約典禮邀請金管會胡主任委員等長官蒞會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