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存款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公告日期:中華民國103年3月4日 公告字號:存保清理字第1032020014號
主旨:公告寶華商業銀行清理完結暨債權分配事宜。
依據:銀行法第62條之8、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1年7月2日金管銀票字第10100122830號公告及第10100122832、 10100122833號函。
公告事項: 一、寶華商業銀行(下稱寶華銀行)因主要營業、資產及負債已概括讓與其他金融機構,除少數未結事 項外,幾已無銀行業務或保留資產、負債等事務待處理,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爰於101年7月2日 以金管銀票字第10100122832號函,命該行自101年7月10日零時起勒令停業清理,並指定本公司 為清理人,依法辦理後續清理事宜,現已清理完結,特此公告。
二、清理期間,寶華銀行資產經變現合計新台幣20,163元,除應收退稅款5,875元尚待核退外,已無 剩餘資產可茲變現;寶華銀行債務總計43,171,471,761元,該等債務之債權人及債權金額如下表:
三、寶華銀行之資產清理後待分配金額計26,038元,用以支付清理期間清理人代墊付之清理費用 470,000元,尚有不足,故前項債權人均無法獲分配,亦無剩餘財產可茲分派股東。清理期內 收支表及損益表,如附表一、二。
四、清理人於本清理完結公告後,將依銀行法第62條之8規定,陳報主管機關撤銷寶華銀行營業許 可,及後續廢止公司登記暨註銷營業登記。
五、本公告事項如有變更或補充,將另行公告通知。
清理人中央存款保險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