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保險條例修正奉 總統令於民國96年1月18日公布,賦予本公司專案查核權,為強化風險控管機制,防範金融危機於未然,經報奉 財政部核准增設「特別查核處」,辦理申請要保、覆核保險費、行使終止要保及履行保險責任前等事項之查核及追究問題金融機構相關人員不法行為之民、刑事訴 追,以資建構公平、正義、有紀律之金融環境,俾降低存款保險基金之損失,強化風險管理。本公司「特別查核處」業於本(97)年3月31日正式運作,並經提 報本公司第8屆第10次董事會核定由風險管理處副處長陳耀崑陞任該處處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