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存款保險公司辦理慶豐商業銀行14件藝術品出售公告
更新日期:110-02-02
公告日期: |
中華民國105年2月22日 |
公告字號: |
存保清理字第1052020020號 |
主 旨: |
公告中央存款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本公司)出售慶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14件藝術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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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 據: |
依據銀行法第六十二條之二、第六十二條之三規定、中華民國(下同)97年9月25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銀(四)字第09740004220號函暨本公司第11屆第3次董事會決議辦理。 |
公告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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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慶豐銀行主要資產、負債及全部營業已於99年4月3日概括讓與承受銀行,後續未結事項由本公司以接管人身分繼續處理。 |
二、 |
標的藝術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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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辦理出售慶豐銀行當代藝術品計14件,包括:銅雕1件及當代畫作計13件,物件資訊及價格請參閱本公司網站之出售古董及不動產資訊專區/慶豐銀行古董出售專區。 |
三、 |
買賣契約:詳附件。 |
四、 |
物件審查程序:
採預約制,投資人得於公告日後親赴本公司審查物件,惟須事前向本公司提出申請,審查過程本公司並不負責物件之解說。相關揭露之資訊僅供投資人參考,本公司不做任何擔保,投資人需自行判斷、確認物件之現狀及真偽。 |
五、 |
聯絡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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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意願參與價購者,如有進一步瞭解之需要,請洽詢本公司清理處陳先生(02-23573391)或高先生(02-23573275)。 |
六、 |
出售期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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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公告日起至105年12月31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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